【申請轉系、選修輔系暨修讀雙主修有關事宜】
【申請轉系、選修輔系暨修讀雙主修有關事宜】
依 據:學生轉系辦法、設置輔系辦法、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。
公告事項:
一、申請日期、地點:5 月4 日至5 月8 日(星期一至星期五),於出納組、註冊組。
二、申請手續:
1、至出納組辦理歷年成績單(不含 103 學年度第2學期)申請。
2、持據至註冊組填寫申請書表。
三、凡學制不同者,不得互轉,且不得跨校區、跨學制選修輔系暨修讀雙主修。
四、各學系受理轉系、選修輔系、加修學系須知,務須知照。
五、審核結果預定於6 月下旬公佈,並個別通知,請依核定學系辦理註冊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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