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修相關事項通告
教務處註冊組通告 104年4月13日
一、103學年度暑期班預定於本年7月上旬至9月上旬分上下兩期舉辦,每期上課6週(含期中、期末考試)。
二、各學系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利用暑期修習課程:
(一)必修科目不及格須重修者。(含停修、必修課程衝堂經查證屬實者及因擋修致未能修習後修之課程者)
(二)因轉學、轉系須補修轉入年級前科目者。
(三)應屆畢業生須重修或補修始可畢業者。
(四)修習輔系、雙主修(學位)者。
三、符合前條規定有意利用暑期修課之同學請於即日起至4月30日止至所屬學系辦理登記,俾便各學系規劃暑期開班科目送本組彙整公告。
四、本組將彙整各學系送達之開班規劃於5月下旬公告暑期預定開設科目及註冊、選課、繳費等相關事宜,請詳閱並遵守。
註冊組
註:實際上課以註冊繳費為準,敬請同學於5月下旬密切注意本組網頁公告之暑期班實施計畫,並依規定時間註冊繳費,逾期者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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